正常分娩中影响分娩的因素
一、产力
是指将胎儿及其附属物从子宫内逼出的力量。产力包括子宫收缩力(简称宫缩)、腹肌及膈肌收缩力(统称腹压)和肛提肌收缩力。
(一)子宫收缩力
子宫收缩力为分娩的主要力量,贯穿于整个分娩过程中。临产后正常的子宫收缩具有4个特点。
1.节律性:宫缩的节律性是临产的重要标志。
临产开始时,宫缩持续时间30秒,间歇期约5~6分钟。随着产程的进展,宫缩持续时间逐渐延长,间歇期逐渐缩短。当宫口开全(10cm)后,宫缩持续时间可长达60秒,间歇期可缩短至1~2分钟。
2.对称性:正常宫缩每次开始于左右两侧宫角,以微波形式迅速向子宫底部集中,然后再向子宫下段扩散,引起协调一致的宫缩,称为子宫收缩的对称性。
3.极性:子宫底部收缩力最强、最持久,向下依次减弱。
4.缩复作用:每次宫缩时,子宫肌纤维缩短变宽,宫缩后肌纤维虽又重新松弛,但不能完全恢复到原来长度,经过反复收缩,肌纤维越来越短,此现象称为缩复作用。
(二)腹壁肌及膈肌收缩力
腹壁肌和膈肌收缩力(腹压)是第二产程时娩出胎儿的主要辅助力量。腹压在第三产程中可促使胎盘娩出。
(三)肛提肌收缩力
第二产程中,宫缩时肛提肌的收缩可协助胎先露在骨盆腔内完成内旋转及仰伸等作用,有利于胎儿娩出,并且在第三产程时可协助胎盘娩出。
二、产道
产道是胎儿娩出的通道,分骨产道及软产道两部分。
(1)骨产道:各平面狭窄都会影响到正常分娩。
(2)软产道:由子宫下段、宫颈、阴道及盆底软组织构成的弯曲通道。
三、胎儿
胎儿能否顺利通过产道,还取决于胎儿大小、胎位和有无畸形。
1.胎头径线
(1)双顶径:为两侧顶骨隆突间的距离,是胎头最大横径,足月儿9.3cm。
(2)枕额径:鼻根上方至枕骨隆突之间的距离,又称为胎儿前后径,胎头以此径衔接,足月儿11.3cm。
(3)枕下前囟径:是指前囟中央至枕骨隆突下方相连处之间的距离。胎头俯屈后以此径通过产道,足月儿9.5cm。
(4)枕颏径:也称大斜径,颏骨下方中央至后囟顶部间的距离。足月儿13.3cm。
2.胎位
矢状缝和囟门是确定胎位的重要标志。
四、精神心理因素
异常分娩的临床表现及处理
产力异常主要包括子宫收缩乏力和子宫收缩过强两个方面。
一、子宫收缩乏力
(一)病因
头盆不称或胎位异常、子宫局部因素、精神因素、内分泌失调、药物影响。
(二)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
1.临床表现
其特点为子宫收缩具有正常的节律性、对称性和极性,但收缩力弱,持续时间短,间歇期长且不规律,宫缩<2次/10分钟。
2.处理
若判断无头盆不称和胎位异常,估计能经阴道分娩者,应采取加强宫缩的措施(人工破膜、缩宫素);若发现有头盆不称或胎位异常,估计不能经阴道分娩者,应及时行剖宫产。
(三)不协调性宫缩乏力
1.临床表现
其特点为子宫收缩的极性倒置。产妇自觉下腹部持续疼痛、拒按,烦躁不安。产科检査:下腹部有压痛,胎位触不清,胎心不规律,宫口扩张缓慢或停滞,潜伏期延长。
2.处理
处理原则是调节子宫收缩,恢复正常节律性和极性,可给予镇静剂。在宫缩恢复协调性之前,严禁应用缩宫素。不协调性宫缩被纠正后,宫缩仍较弱时,按协调性宫缩乏力处理。
二、子宫收缩过强
(一)协调性子宫收缩过强
1.临床表现
(1)子宫收缩的节律性、对称性和极性均正常,仅子宫收缩力过强、过频(10分钟内宫缩≥5次)。
(2)急产:产道无阻力,总产程<3小时结束分娩。
(3)病理缩复环:若存在产道梗阻,宫缩过强时可出现。
2.对母儿影响
(1)对产妇的影响:宫颈、阴道以及会阴撕裂伤;子宫破裂;羊水栓塞。
(2)对胎儿及新生儿的影响:胎儿窘迫、新生儿窒息;颅内出血;新生儿感染。
3.处理
应以预防为主,临产后慎用缩宫药物及其他促进宫缩的处理方法,如灌肠、人工破膜等。提前做好接产及抢救新生儿窒息的准备。
(二)不协调性子宫收缩过强
1.强直性子宫收缩
(1)临床表现
①子宮强烈收缩,失去节律性,宫缩无间歇,常见于缩宫药物使用不当时。
②产妇烦躁不安,持续性腹痛,拒按。
③有时可出现病理缩复环、血尿等先兆子宫破裂征象。
(2)处理
及时给予宫缩抑制剂(如硫酸镁),若合并产道梗阻,应立即行剖宫产。
2.子宫痉挛性狭窄环
(1)临床表现
其特点是子宫局部平滑肌呈痉挛性不协调性收缩形成的环状狭窄,持续不放松,称为子宫痉挛性狭窄环。此环与病理缩复环不同,特点是不随宫缩上升。产妇出现持续性腹痛,烦躁不安。
(2)处理
停止阴道内操作及停用缩宫药物。若无胎儿窘迫征象,给予镇静剂;若出现胎儿窘迫征象,应立即行剖宫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