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心理治疗:指的是在良好的治疗关系基础上,由经过专门训练的治疗师运用心理治理的有关理论和技术,对来访者进行帮助的过程,以消除或缓解来访者的症状或障碍,促进其人格向健康、协调的方向发展。
2.心理治疗与心理咨询的联系与区别:
(1)同:
①理论方法一致
②工作对象工作内容相似
③原则一致
④都是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⑤追求目标一样
(2)异:
①工作对象侧重不同(咨询是正常的人、治疗是心理障碍的)
②工作内容有差别(咨询人际关系、职业选择、教育、婚姻、治疗是神经症、心理障碍、行为障碍)
③专业人员的名称不同(咨询是咨询师、治疗是治疗师或医生)
④干预重点干预策略不同(咨询是重视支持性发展性,强调来访者潜能和资源的开发时间段、治疗是重视行为的矫正、训练。强调重视人格的重建,时间长)
⑤组织结果不同(咨询学校、治疗医院)
3.心理治疗的适应证:
①综合医院临床各科有心理问题的病人:
躯体疾病急性期,由于存在严重的心理反应,有时需要在接受生理上紧急处置的同时,接受一定的心理治疗。如支持疗法、松驰疗法等,以帮助病人认识疾病的性质,降低心理应激水平,调动病人的主观能动性来战胜疾病。慢性病人、手术病人、老年病人、儿童病人、传染病人等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会使疾病症状复杂化,影响机体的康复过程。对这些病人的治疗,单用生物学方法效果不佳,必须结合心理治疗。
②神经症性障碍:
焦虑症、恐惧症、强迫症、神经衰弱、癔症和某些抑郁症,常由心理因素引起,故心理治疗为其主要的治疗方法。
③精神分裂症恢复期病人:
精神分裂症病人,经过一段时间的药物治疗后,兴奋躁动症状虽然得到了控制,但仍有幻听等幻觉的干扰,因此无法正常地工作和生活。对这类病人必须进行心理治疗,目的是帮助病人提高对疾病的认知,促进自知力的恢复,鼓励其加强自我克制能力,从而提高疗效,增强社会适应能力。此外心理治疗还可帮助病人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抵御来自社会的歧视和错误看法。
④心身疾病:
心身疾病虽然是躯体疾病,但其病因与心理社会应激密切相关。此类疾病逐渐成为威胁人类健康的主要疾病,理解和掌握心理治疗技术尤为迫切。
⑤社会适应不良和各类行为问题:
正常人在生活中有时会遇到难以应对的心理社会压力,出现自卑、自责、抑郁、焦虑、失眠、过食和肥胖、酗酒、口吃等心理行为问题。此时可通过心理治疗帮助其改善人际关系,掌握应对技巧,从而改善情绪和躯体症状。
4.心理治疗的基本原则:
①治疗者都应有强烈的关切、同情、乐于助人的态度,和患者之间建立起友好信任的医患关系。一切心理治疗都要通过医患关系。没有良好的、互相信赖的医患关系,任何心理治疗要想取得成功是不可想像的。医患关系良好是一个有力的治疗因素,它本身具有一种魔力足以减轻患者的疾苦、缓和焦虑、激发患者的希望和信心。如在催眠治疗时,患者接受治疗者的暗示而进入催眠状态,吐露内心深处的心理创伤,在治疗者暗示下消除症状、恢复健康。
其实,除了在治疗者与患者间存在一种特殊的医患关系外,治疗者本身并不存在什么客观的力量。在医患关系满意的情况下,治疗者在病人心目中具有权威的形象,那么治疗者的支持、保证和解释都易为病人接受,甚至治疗者的某些个别缺点也会为患者所宽容。有时候,只有治疗者在场,病人就获得了安全感,减轻了焦虑症状。
在行为治疗中,虽然从一开始就强调患者反复训练,甚至根据某些指南和磁带自行练习,似乎医患关系不像其他心理治疗那样强调。但是,这丝毫不能忽视医患关系的重要意义。因为要使患者愿意接受行为治疗、建立信心、坚持训练和认真执行治疗者的建议,没有良好的信赖的医患关系仍然是不成的。
建立良好医患关系的核心在于要使患者相信您愿意帮助他,而且您有能力帮助他。治疗者的角色行为包括医德、态度和技艺与患者对治疗者的期望相吻合,这是建立互相信赖关系的基础。在心理治疗开始时,应对患者的态度和情绪保持相当的敏感性,以克服建立医患关系的困难,治疗者应当满腔热情;诚恳、富于同情心,关心患者的利益,力图理解和满足患者的需要。在相互信赖基础上建立的医患关系,进一步将发展为治疗同盟,成为帮助患者克服病感、治疗疾病的重要因素。
②适当的治疗环境,是各种心理治疗都需要的。心理治疗应能提供患者疏泄不良情绪的机会,能为患者保守秘密;心理治疗环境应有利于治疗者或参加治疗的集体小组成员倾听患者的诉说;而且治疗环境适当,如在威望很高的医院中,能提高治疗者的权威形象,增加患者的希望和信心。
③选择合适的治疗对象。虽然不同的心理治疗,其治疗的目标各不相同,有各自不同的对象。但各种心理治疗都同意合适的治疗对象是心因性疾病、神经症性障碍、行为障碍和心身疾病患者,有接受心理治疗的强烈动机,年轻,可塑性大,智力正常,有中等以上文化,有良好学习能力,环境良好或可以变好,人际关系较稳定,无显著性格障碍。
④确定现实的治疗目标。虽然各种心理治疗有各自的理论体系和不同的治疗重点,如精神分析重点在于分析潜意识的矛盾冲突,揭示内在的精神活动,以完善患者的人格。行为治疗重点则在于强调外部刺激与行为的联结,以改变行为症状为主要目标。认知治疗则认为适应不良性认知是情绪和行为障碍的原因,治疗目标以改变认知为重点。
但是,各自都有治疗成功的实例。研究认为,其中共同的因素可能是他们都增强治疗性医患关系;激发和维持病人得到帮助的希望;提供学习经验和新的认知;振奋精神和情绪为改变态度和行为提供了新的动力;增强患者的信心和自我控制感,唤起病人战胜疾病的希望。
⑤心理治疗都有一定的实施计划与步骤。任何心理治疗的实施,都要求治疗者对患者有详细的了解,收集全面完整的病史,对关键问题还要反复核实。要善于消除患者的疑虑,使患者乐意提供病史资料乃至吐露其隐私。没有详细的病史材料,任何心理治疗方法都难以击中要害,甚至导致指导失误。每次心理治疗中要注意倾听患者的诉述,鼓励患者疏泄,要善于支持患者,强调积极的因素,避免患者的依赖心理,提醒患者忽略的东西,对其疑虑作必要的解释。每次心理治疗结束时要归纳会谈要点,鼓励患者将学习获得的新的认知、经验或技能加以练习,布置适当的作业以巩固疗效。
⑥综合治疗的原则。由于人类疾病的形成常常不是单一的原因,往往取决于生物、心理和社会因素的共同作用,因此,治疗时也应采取综合的方式。有些时候,药物、手术是主要方法,另一些时候,心理治疗则是主要手段。但更多的时候,可能需要药物与心理治疗相结合的方法,例如,治疗心理生理疾病时既需要药物解除躯体症状,又需要心理治疗处理其情绪因素。对癌症也是如此。精神分裂症患者需要抗精神病药与长期支持性心理治疗。
很多情况下,药物与心理治疗起了有益的协同作用。但也应注意,有时药物会干扰患者的学习过程或由于副作用干扰了会谈,则以不用为宜。例如,某些恐怖性障碍进行行为治疗时,为了不妨碍患者的自身训练,通常不主张给予过多镇静性药物,能不用药时最好不用。
⑦心理治疗时要考虑社会文化背景。这是因为不同的民族文化传统、习俗、行事方式不同,心理治疗时解释、指导也应有所不同。中国人的文化传统、道德观念、人际交往方式、风俗习惯和人格特征和外国人有很大不同,中国人对疾病的看法有时可能和国外相反,如同性恋在我国认为是变态,在欧美一些国家却认为是正常的。因此,心理治疗时疗治者应从我国社会文化背景出发施行心理治疗,否则,可能会犯错误。
5.心理治疗的专业特点:
是助人的专业,心理治疗师是专业的助人者,不是实施操纵的社会控制者。促使人朝着自己选择的方向成长的过程,是解决问题的过程,是使人正视危机的过程。助人过程的促动力来自两方面:助人者人格特征+助人技巧。
6.心理治疗师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对自我和他人的良好觉察,尊重并欣赏自己和他人,认同自我,理解自己的能力及限度,真诚、诚恳、诚实,勇于承认自己的错误,乐于改变自己,真诚地关心他人,认真地投入工作等特点。
7.心理治疗师应具备的其他素质:
①具有自我意识和价值立场:认识自己的内在心理过程、需要、动机和个性及其发展历程。对自己诚实、对来访者诚实,避免不道德地利用别人谋取私利,防止将自己的价值观投射、强加于人。
②文化、亚文化经验意识:能够了解自己与来访者之间的社会文化差别和相似性,尊重对方的生活方式、经历、自我意识和价值。
③分析自己情感的能力:助人的过程需要随时意识到自己的情感,控制调节好情绪反应。
④做榜样和影响者的能力:治疗师应该意识到,自己的一言一行对于别人都有或好或坏的影响。
⑤利他主义:乐于助人,以积极的情怀从事助人的过程。
⑥道德感:不损害来访者的利益,尤其不应有反社会的行为。
⑦责任感:对助人的终极目标保持清晰的认识,明确“我能改变什么?不能改变什么?”。逐渐增加来访者的自我责任能力。
⑧共情(同理心、同感、投情):对于别人的问题具有投入的、设身处地的、见景生情式的理解。有表达温暖与关切的能力,做到真诚,言行一致,心口一致,不虚伪。
8.心理治疗师的心理卫生问题:
①助人情结:有强烈自卑感的人,将助人视为解决自己问题的途径。高度投入地为弱者工作是为了经常获得胜过别人的优越感,并能掩饰自己的弱点和痛苦。
②枯竭状态:因持续的工作应激、消极情绪体验造成的心身疲惫和消耗状态。一方面,专业助人者需要释放、疏导不良情绪体验和认知负荷,另一方面还需要体能、智能和情感的充电。
③自身不良人格特征的影响:治疗师习惯于作为观察者,对别人的人格障碍进行评判并进而尝试矫治,却往往没有发现,正是自己的人格问题成为实现工作目标的有害因素。
9.心理治疗师的职责:
①不断学习与更新自己的专业知识,提高自己的服务能力与水平。
②明确自身的专业限制与能力极限,不作超越自己职业界限与能力极限的事。
③心理治疗的目的是促成当事人的成长与发展,因而不能让来访者无法摆脱对治疗师的依赖。
④心理治疗应该建立并遵守双方约定的治疗契约。这个契约中应包括治疗的目标、任务、以及为达到治疗目标而建立的治疗设置。
10.心理治疗中的保密原则:
①不经当事人允许,治疗者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治疗过程进行录音、录象。在因专业需要而对案例进行讨论,或者将案例资料用于科研、教学、写作时,应隐去足以暴露案主身份的资料。
②心理治疗过程中所暴露出来的来访者的资料必须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保存,应与医院的一般的病案资料分开保存,无关人员不得接触心理治疗记录。
③当当事人的行为涉及到严重危害自身或他人的人身安全时,治疗师有义务采取一定的措施进行紧急干预。这种干预包括将患者的危险相关人员,但这种告之要限制一合理的范围之内。
④当当事人涉及司法问题时,治疗师可以不经当事人同意向司法部门提供当事人的有关情况。
⑤在心理治疗中,治疗师有权对自己的个人资料进行保密,而不能视为对来访者的不信任。
11.心理治疗中建立治疗关系原则:
①一视同仁的原则:即不因来访者性别、年龄、长相、种族、宗教、价值观、社会地位等因素歧视来访者。
②不以职谋私的原则:来访者以求助者或弱者的身份与治疗师发生治疗关系,治疗师不得借此谋取私利或骗取来访者的信任从事其它事情。
③治疗师应努力保持对治疗的中立与客观,避免出现超出治疗关系以外的其它关系,因些应避免在同事、朋友、亲戚、熟人之间建立治疗关系。如果一旦发展出了超越关系的关系后,应尽早结束治疗关系,将来访者转诊给其它治疗师。
④转诊的问题:当治疗师因各种原因认为自己不适合治疗某个来访者时,应适当告之来访者,并将其转诊给其它治疗师。
12.心理治疗的收费问题:
心理治疗应该收取治疗费,其收费标准以当在物价部门或医院规定的价格标准为准,不准额外收费。在执行收费行为时,应让来访者在规定的收费处缴费。治疗师不得与来访者有现金收受行为。
13.心理治疗的礼物问题:
在心理治疗过程中,来访者已经对其所接受的治疗服务付费,故治疗师不得接受来访者在付费之外的礼品与礼金。
14.心理治疗的治疗地点:
心理治疗必须在规定的治疗室中进行,不得在治疗室以外的任何公共或私人场所进行心理治疗。
15.治疗师的越界行为包括:
①以不正当手段获得心理治疗师的资格或职称;
②允许他人利用自己的名义从事心理治疗;
③利用专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贿赂;
④利用专业之便与来访者发生超越客观专业服务关系的亲密关系;
⑤在专业工作中违反保密原则;
⑥未经版权者允许,擅自发行、出售他们所编制的心理测量工具;
⑦违反法律、法规的其它行为。
16.治疗师越界行为的处理包括:警告、暂停执业、取消执业资格,违反法律者依法、处理。
17.心理治疗涉及的法律问题:
①心理治疗师资格的合法性。
②心理治疗机构的合法性。
③服务内容与形式的合法性,如治疗协议的法律形式以及所包括的内容。
④心理治疗的法律保险。
⑤法律责任的承担。
⑥侵害人格权的法律问题,如隐私权、名誉权。
18.治疗关系是治疗师与来访者在治疗过程中产生的一种人际关系,来访者通过这种关系中的支持性因素而产生改变,其实质是一种工作联盟,这种联盟的建立是帮助来访者以更适宜的方式思考和行事的基础。
19.治疗关系的特征:
(1)独特性和共性。治疗者与来访者的关系在密切性、结构和态度上与其他社会关系有一定共性。治疗关系更具有独特性:
①治疗关系受限于时间和地点,治疗者和病人只有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如治疗室)发生治疗关系。
②治疗关系是一种单项的而非双向的关系。
(2)客观性和主观性。客观性指对治疗者来说,来访者是一个可以通过接受他人帮助而学习如何适应环境的主体,治疗者保持中立、客观而不加批判的开放态度,不将个人的意见强加给来访者,这就是治疗者所应保持的客观性。主观性指治疗者在治疗过程中适当的情感卷入,即以共情、真诚的态度对待来访者,尊重来访者,使之感到温暖。
(3)认知和情感因素。认知因素指治疗关系中的知识性因素,如对信息进行解释、对如何行动提供建议、交换信息等。情感因素指情感的表达和交流。
(4)含糊和清晰。治疗关系对来访者来说是含糊不清的,而治疗者一般在构建治疗关系是则已经相对清晰,治疗者应努力把这种关系介绍清楚。治疗者与来访者保持一定的社会距离是必要的。
(5)双方的责任。治疗关系意味着治疗者和来访者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而不是其中的一方。咨询或治疗可以说是一种“助人自助”的职业,即来访者应对选择其生活方式和治疗目标负责。治疗者的工作是帮助来访者自己做出决定而不是代为决策,这已经成为一条职业道德准则。
(6)职业道德和伦理。一旦建立了治疗关系,治疗者就必须尊重来访者的隐私权,坚持保密原则;在咨询过程中必须以帮助来访者为中心目的,不得以任何方式使这一过程服务于个人或其他目的;治疗者不得利用来访者为个人谋取任何利益。
20.非言语行为包括:目光与面部表情、身体移动和姿势、声音特征(音量、音高、语气、语速和言语的流畅性等)。
21.目光与面部表情:面部表情的改变反映了来访者内心活动的变化。目光的接触与回避同样反映了来访者心理活动的改变。在会谈过程中应与来访者保持目光的接触,谈话时注视对方,表情专注。面部表情应与来访者的表情匹配。
22.身体移动和姿势:应注意了解特定身体姿势的含义。在会谈中身体应稍微向来访者的方向微微倾斜,保持放松,专注的姿态,手和腿、脚的姿势应温文有礼,尽量减少其他动作。
23.声音特征:来访者音量的提高或降低,语速的改变等常常反映其内心体验的变化。治疗师应注意运用自己的声音特征来增进与来访者的情感协调,传递出对对方的兴趣和共情,强调谈话的重点内容等。
24.不同的沉默现象:
①创造性沉默:来访者对某一事物或某一观点有了新的想法和领悟,是对与治疗师的交流,或他自己所说的话、自己所体验到的感受的一种反应。此时沉默不语,但其头脑中可能正涌现着各种不同的想法,可能在思考他刚刚领悟到的问题实质,可能会体验到各种情绪反应。
②自发性沉默:往往表明来访者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好,也不知道治疗师希望自己说什么的情境。
③冲突性沉默:可能因来访者感到害怕、愤怒或愧疚而引起。
25.心理治疗的频率:一般是每周一到四次,或每月1-两次,视不同病种,不同病期,不同的心理治疗方法而不同。
26.心理治疗的治疗时间:每次45-50分钟的治疗时间。
27.心理治疗的预约:在接受心理治疗之前应有预约,预约可以通过电话和面谈两种方式进行。预约时应简单填写情况表。如果是面谈预约,同时可以签署心理治疗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