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卫生法】
1.精神卫生是指维护和增进公民心理健康、预防和治疗精神障碍、促进谨慎障碍患者康复的各项活动。精神障碍:是指由各种原因引起的感知、情感和思维等精神活动的紊乱或者异常,导致患者明显的心理痛苦或者社会适应等功能损害。
2.精神卫生工作的方针、原则和管理机制
①方针:预防为主;
②原则:预防、治疗和康复相结合的;
③管理机制: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家庭和单位尽力尽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综合管理机制
3.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保护精神障碍患者的人格尊严、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侵犯。精神障碍患者的教育、劳动、医疗以及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对精神障碍患者的姓名、肖像、住址、工作单位、病历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身份的信息予以保密;但是,依法履行职责需要公开的除外。
4.精神障碍的诊断精神障碍的诊断应当以精神健康状况为依据。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违背本人意志进行确定其是否患有精神障碍的医学检查。医疗机构接到送诊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不得拒绝为其作出诊断。
精神障碍诊断的依据 | 精神健康状况为依据,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违背本人意志进行确定其是否患有精神障碍的医学检查 | |
医疗机构的接诊义务 | 不得拒绝为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做出诊断 | |
精神障碍诊断的主体 | 诊断者 | 精神科执业医师 |
公安局 | 疑似精神障碍患自残或伤人等情况应予以制止,并送往医疗机构做诊断 | |
医疗机构 | 疑似精神障碍者应留院并给予诊断 | |
5.开展精神障碍诊断、治疗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依照医疗机构的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住院 | 害己或可能害己 | 监护人同意住院,不同意住院 |
害人或可能害人 | 鉴定是精神病住院,监护人或患者不同意可以申请再次鉴定 | |
出院 | 自愿住院的 | 患者可随时要求出院,医疗机构应当同意 |
害己或可能害己情形的 | 监护人可以随时要求患者出院,医疗机构应当同意(医院不同意,需告知不宜出院理由,但监护人仍要求出院,提出医学建议后,家属签字!) | |
害人或可能害人情形的 | 医疗机构认为患者可以出院的,应当立即告知患者及其监护人,让其出院 |
①有与从事的精神障碍诊断、治疗相适应的精神科执业医师、护士;
②有满足开展精神障碍诊断、治疗需要的设施和设备;
③有完善的精神障碍诊断、治疗管理制度和质量监控制度。从事精神障碍诊断、治疗的专科医疗机构还应当配备从事心理治疗的人员。
6.精神障碍的再次诊断
精神障碍患者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情形的,患者或者其监护人对需要住院治疗的诊断结论有异议,不同意对患者实施住院治疗的,可以要求再次诊断和鉴定。
7.精神障碍的康复
精神障碍的康复,是指对精神障碍患者尽可能利用药物、社会、职业、经济和教育的方法使残疾的风险减少到最低程度。《精神卫生法》规定,医疗机构应当为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精神科基本药物维持治疗,并为社区康复机构提供有关精神障碍康复的技术指导和支持。社区康复机构应当为需要康复的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场所和条件,对患者进行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的康复训练。
【执业医师法考试注册】
1.医师考试资格
执业报考资格 | 本科以上 | 试用期满一年 |
专科 | 助理后2年 | |
中专 | 助理后5年 | |
助理医师报考 | 专科及中专 | 试用期一年 |
中医类学徒 | 无 | 满3年或多年,考核合格可以报考,但内容不同 |
2.予以注册、不予注册及注销注册的规定
注册 | 申请 | 个人申请或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 |
批准机关 | 县级以上卫健委 | |
批准时限 |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准予注册 | |
不予注册 | 四种情况 | ①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② 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刑罚不满2年 ③ 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吊销不满2年 ④ 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 |
注销注册 | 6种情况需30天内注销注册 | ① 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② 受刑事处罚的; ③ 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④ 因考核不合格,暂停执业活动期满,经培训后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⑤ 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2年的 ⑥ 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 |
变更注册 | 情况 | 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变更时需要变更注册,未完成新的变更事项许可前,不得从事执业活动 |
重新注册 | 情况 | 中止医师执业活动2年以上需重新注册 |
程序 | 接受3至6个月的培训-考核合格-重新注册 |
3.注册的目的按注册地点、专业类别、专业范围执业。
4.变更注册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依照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