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一)调整对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遵守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但乡村兽医在乡村从事动物诊疗活动适用乡村兽医管理办法。
(二)动物诊疗的定义动物诊疗,是指动物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和动物绝育手术等经营性活动。
二、诊疗许可
(一)诊疗许可制度国家实行动物诊疗许可制度。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并在规定的诊疗活动范围内开展动物诊疗活动。
(二)设立诊疗机构的条件
1.一般条件申请设立动物诊疗机构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有固定的动物诊疗场所,且动物诊疗场所使用面积符合规定;②动物诊疗场所选址距离畜禽养殖场、屠宰加工厂、动物交易场所不少于200m;③动物诊疗场所设有独立的出人口,出人口不得设在居民住宅楼内或者院内,不得与同一建筑物的其他用户共用通道;④具有1名以上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2.从事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动物诊疗机构的条件动物诊疗机构从事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的,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①具有手术台、X光机或者B超等器械设备;②具有3名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三)设立动物诊疗机构的程序
1.申请材料申请设立动物诊疗机构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①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表;②动物诊疗场所地理方位图、室内平面图和各功能区布局图;③动物诊疗场所使用权证明;④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⑤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⑥设施设备清单;⑦管理制度文本;⑥执业兽医和服务人员的健康证明材料。
2.动物诊疗机构的名称动物诊疗机构应当使用规范的名称。不具备从事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能力的,不得使用“动物医院”的名称。申请设立动物诊疗机构时,其名称应当先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预先核准。
(四)动物诊疗许可证动物诊疗许可证应当载明诊疗机构名称、诊疗活动范围、从业地点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事项。
病历档案应当保存3年以上。
四、动物诊疗机构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1.超出范围从事诊疗活动以及不按规定重新办理诊疗许可证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动物诊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停止诊疗活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三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万元的,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报原发证机关收回、注销其动物诊疗许可证:①超出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定的诊疗活动范围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②变更从业地点、诊疗活动范围未重新办理动物诊疗许可证的。
2.使用伪造、变造、受让、租用、借用的动物诊疗许可证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依法收缴,并责令停止诊疗活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三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万元的,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出让、出租、出借动物诊疗许可证的,原发证机关应当收回、注销其动物诊疗许可证。
3.动物诊疗机构连续停业两年以上或者连续两年未向发证机关报告动物诊疗活动情况的法律责任动物诊疗机构连续停业两年以上的,或者连续两年未向发证机关报告动物诊疗活动情况,拒不改正的,由原发证机关收回、注销其动物诊疗许可证。
4.违法使用兽药或者违法处理医疗废弃物的法律责任动物诊疗机构在动物诊疗活动中,违法使用兽药的,或者违法处理医疗废弃物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