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小考深耕医药护领域14年,注册用户突破500万,覆盖医师、护理、药学、医技等执业资格考试,以及初、中、高级职称评定在内的300+考试,打造专业权威、智能高效的课程体系,已成为医学备考领域的领先平台。
执业兽医(兽医全科类)

执业兽医(兽医全科类)->基础->学霸笔记精选——《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

作者:易小考 来源:易小考官网 94959人阅读

一、概述

(一)重大动物疫情的定义重大动物疫情是指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发病率或者死亡率高的动物疫病突然发生,迅速传播,给养殖业生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危害,以及可能对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情形,包括特别重大动物疫情。

(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的指导方针和应急工作原则

1.指导方针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应当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24字方针。

2.工作原则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应当遵循及时发现、快速反应、严格处理、减少损失的16字原则。

(三)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的行政管理

兽医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调查、控制、扑灭等应急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工作。

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

二、应急准备

(一)应急预案制度母

1.制定全国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及实施方案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全国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报国务院批准,并按照不同动物疫病病种及其流行特点和危害程度,分别制订实施方案,报国务院备案。

2.制定地方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及实施方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备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不同动物疫病病种及其流行特点和危害程度,分别制订实施方案。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及其实施方案应当根据疫情的发展变化和实施情况,及时修改、完善。

(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内容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主要包括下列内容:①应急指挥部的职责、组成以及成员单位的分工;②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信息收集、报告和通报;③动物疫病的确认、重大动物疫情的分级和相应的应急处理工作方案;④重大动物疫情疫源的追踪和流行病学调查分析;⑤预防、控制、扑灭重大动物疫情所需资金的来源、物资和技术的储备与调度;⑥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设施和专业队伍建设。

(三)重大动物疫情报告制度

1.重大动物疫情的报告义务人从事动物隔离、疫情监测、疫病研究与诊疗、检验检疫以及动物饲养、屠宰加工、运输、经营等活动的有关单位和个人,是重大动物疫情的报告义务人。

2.重大动物疫情的报告时机重大动物疫情报告义务人发现动物出现群体发病或者死亡的,应当立即向所在地的县(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

3.接受重大动物疫情报告的主体疫情所在地的县(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

4.重大动物疫情的逐级报告制度县(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调查核实。初步认为属于重大动物疫情的,应当在2小时内将情况逐级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并同时报所在地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报同级卫生主管部门。

省、自治区、直辖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当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所属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报告后l小时内报本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

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在4小时内向国务院报告。

5.重大动物疫情报告内容重大动物疫情报告包括下列内容:①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②染疫、疑似染疫动物种类和数量、同群动物数量、免疫情况、死亡数量、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③流行病学和疫源追踪情况;④已采取的控制措施;⑤疫情报告的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

6.重大动物疫情报告期间的临时性控制措施在重大动物疫情报告期间,有关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当立即采取临时隔离控制措施;必要时,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作出封锁决定并采取扑杀、销毁等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执行。

(四)重大动物疫情的认定权限重大动物疫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认定;必要时,由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认定。

(五)重大动物疫情由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及时准确公布。

(六)重大动物疫病病原管理制度重大动物疫病应当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采集病料,未经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批准。

(七)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和人员在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的责任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第一,根据兽医主管部门的建议,决定启动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系统、应急预案和对疫区实施封锁。第二,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地的人民政府和毗邻地区的人民政府应当通力合作,相互配合,做好重大动物疫情的控制、扑灭工作。

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立即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调查疫源,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启动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系统、应急预案和对疫区实行封锁的建议。

3.饲养、经营动物和生产、经营动物产品有关单位和个人的义务饲养、经营动物和生产、经营动物产品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在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中作出的采取隔离、扑杀、销毁、消毒、紧急免疫接种等控制、扑灭措施的决定;拒不服从的,由公安机关协助执行。

(八)应急处理措施

1.对疫点采取的措施对疫点应当采取下列措施:①扑杀并销毁染疫动物和易感染的动物及其产品;②对病死的动物、动物排泄物、被污染饲料、垫料、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

③对被污染的物品、用具、动物圈舍、场地进行严格消毒。

2.对疫区应当采取下列措施:①在疫区周围设置警示标志,在出入疫区的交通路口设置临时动物检疫消毒站,对出入的人员和车辆进行消毒;②扑杀并销毁染疫和疑似染疫动物及其同群动物,销毁染疫和疑似染疫的动物产品,对其他易感染的动物实行圈养或者在指定地点放养,役用动物限制在疫区内使役;③对易感染的动物进行监测,并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实施紧急免疫接种,必要时对易感染的动物进行扑杀;④关闭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市场,禁止动物进出疫区和动物产品运出疫区;⑤对动物圈舍、动物排泄物、垫料、污水和其他可能受污染的物品、场地,进行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理。

3.对受威胁区采取的措施对受威胁区应当采取下列措施:①对易感染的动物进行监测;②对易感染的动物根据需要实施紧急免疫接种。

紧急免疫接种和补偿所需费用,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担。

三、重大动物疫情监测中行政相对人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拒绝、阻碍重大动物疫情监测以及不报告动物疫情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违反《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规定,拒绝、阻碍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行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或者发现动物出现群体发病或者死亡,不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携手共赢 合作咨询
无论是机构代理、广告合作,还是加入我们的教研团队,我们都期待您的联系。易小考致力于构建医药护教育生态圈,为您提供广阔的发展平台!
  • 代理/机构合作

    邮箱:niwenlong@qingkaoguo.cn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光华路18号B幢4层

  • 广告/媒体合作

    邮箱:niwenlong@qingkaoguo.cn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光华路18号B幢4层

  • 加入我们 (招聘)

    邮箱:niwenlong@qingkaoguo.cn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光华路18号B幢4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