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
1、道德的构成要素:道德意识,道德活动,道德规范。
2、道德的本质:属于上层建筑,经济基础决定一般本质;道德特殊本质:特殊规范性和实践精神。
3、道德要求:核心—为人民服务,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五爱为基本要求,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着力点。
伦理学
1、伦理学类型:描述伦理学,元伦理学,规范伦理学。
2、理论:美德论---柏拉图;义务论----康德;效果论----边沁和密尔。
医学伦理学
1、三个显著的特征:实践性(主要)、继承性、时代性。----两时一继。
2、历史发展
1)晋代杨泉指出:“夫医者,非仁爱之十不可托也;非聪明答理不可任也,非廉洁淳良不可信也。”
2)《希波克拉底宣言》----西方医学道德规范:不伤害原则,为患者利益原则,保密原则。
3)张仲景---《伤寒杂病论》,精研方术,知人爱人;孙思邈----《千金要方》;记忆:张三的爱人小孙生了千金;
4)毛泽东---《纪念白求恩》----救死扶伤,实现革命人道主义。
3、反映医学本质特征:道德。
4、模式: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20世纪70年代---反映着医学技术进步,而且标志着医学道德进步。
医学道德的规范体系
医学道德的基本原则:
1、不伤害原则:出发点为患者好,同时不能伤害其他患者及社会利益。
两者相权取其轻
2、有利原则:--小利服从大利。
3、尊重原则:尊重病人及其理性决定。
4、公正原则;形式上公正,实质上公正。
医学道德的基本规范:
医德规范:是道德原则的具体体现和补充,协调各种医疗关系的行为准则.对医务人员的基本要求。
1991年—医学生誓言:健康所系,性命相托----教育部。
医学道德的基本范畴:
1、权利和义务:(权利---应得的,被动的)。
①7项权利:执业活动、必备条件、学术活动、继续教育、尊严安全、福利待遇、民主管理。
②行使权利时表现出的3个特点:自主性、权威性、特殊性。
③特殊干预权:强迫治疗(自杀)、隔离、中止试验(人体试验、不良反应)、隐瞒真相,癌症能否告知真相----取决于后果
义务(义务---应作的,主动的):遵守规范;保护隐私;提高水平;健康教育;积极急救;患者压力、不当利益;服从调遣;及时上报。
2、情感和良心
1)医德情感:同情感(医务人员具备的最起码医德情感)--最低级,最基础,原始动力;责任感-----最具有稳定性;事业感---最高级。
2)医德良心:对病人的高度负责;前提是不计较个人利益;是强烈的道德责任感和自我评价能力能动作用:选择---行为前监督----行为中评价----行为后。
3、审慎与保密
1)为病人保密。
2)对于某些可能给病人带来沉重精神打击的诊断和预后,应对病人保密;医德保密:最古老,最有生命力的医德范畴。
医疗活动中的人际关系道德
医患关系道德:
1、医患关系的性质:法律上----医疗契约性关系;伦理上----医患关系是信托关系。
2、病人的道德权利:生命健康权,医疗保障权,疾病的认知权,知情同意权,隐私保护权,医疗服务的选择权以及病历复印权,病案封存权。获得休息和免除社会责任权。
3、病人的道德义务:提供信息、配合医生、遵守制度、支持学习。
4、医患关系发展的三种趋势:民主化、法制化、物化(负面)。
医务人员之间的关系的道德
协调医务人员之间关系的道德要求:1)共同维护患者的利益和社会公益—医务人员的共同义务和天职;2)互相学习,共同提高。
预防医学道德
1、预防医学的道德原则:
1)全社会参与原则。
2)社会公益原则。
3)社会公正原则。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性,公共性,危害性,复杂性。
3、模式:环境-人群-健康。
临床医学实践道德
临床诊疗的医学道德原则:
1.整体性原则;2.最优化原则(小钱治大病);3.知情同意原则;4.协调一致原则。
临终关怀的医学道德:
临终关怀道德意义:人道主义在医学领域内的升华。
林中关怀的根本目的:提高临终患者的生存质量。
桑德斯----创建临终关怀。
人体死亡的医学道德:脑死亡的标准是哈弗医学院制定。
1、死亡标准:
1)出现不可逆性昏迷。
2)自主的肌肉运动和自主呼吸消失
3)诱导反射消失
4)脑电波平直
2、我国—脑死亡标准:
1)更科学地判断人的死亡。
2)维护了患者的尊严。
3)有利于节约卫生资源和减轻家属负担。
4)有利于器官移植。
3、第一个安乐死合法化国家---荷兰;第二个---比利时。
主动安乐死---医生主动给打了一针;
被动安乐死----呼吸机撤机。
医学科研的道德
1、人体实验的道德原则主要依据:《纽伦堡法典》、《赫尔辛基宣言》。
2、人体实验的道德原则:
1)医学目的的原则---科学发展的原则。
2)知情同意的原则。
3)维护受试者利益的原则。
4)随机对照的原则。
3、人体试验:关爱受试者放在第一位,必须用于医学目的。
4、伦理委员会:看有没有尊重患者。
5、伦理审查最早:1947年,纽伦堡---《纽伦堡法典》;芬兰---《赫尔辛基宣言》---完善的。
医学高科技伦理
1、做实验:胚胎不超过发育的14天。
2、类辅助生殖技术伦理原则:
1)有利于患者的原则。
2)知情同意的原则。
3)后代的原则。
4)社会公益原则。
5)保密原则。
6)严防商业化原则。
7)伦理监督原则。
3、1个供精者精子最多只能提供5名妇女受孕。
4、人体器官移植:必须到法定年龄,必须自愿。
医学道德的修养和评价
医学道德评价的方式:
包括:社会舆论—广泛性,传统习俗---持久性,内心信念---深刻性。
医学道德最高境界:大公无私。
第二个境界:先公后私----------绝大多数医务人员。
第三个境界:先私后公。
卫生法规
健康----卫生法规基本原则。
执业医师法
1998年---通过,1999年实施
考试和注册
1、考试条件:
执业医师:
(1)本科,试用期满1年。
(2)助理医师,高等学历(大专),工作满二年;助理医师,中等学历(中专),工作满五年
(3)七年制或八年制---毕业当年。
助理医师
(1)大专或中专,工作满一年。
(2)中医类学徒满三年或多年,考核合格可以报考。
2、注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医师资格证(2年之内注册)→执业医师证。
3、准予注册: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审核。
4、不予注册: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1)刑罚不满二年;(2)吊销不满二年
5、注销注册:
(1)死亡或者宣告失踪。
(2)受刑事处罚的。
(3)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4)考核不合格,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考核不合格。
(5)中止执业满二年。
6、被注销有异议-----通知之日起15日内;变更注册----申请之日起30日内
7、不予注册有异议-----15内上诉。
执业规则
1、医师权利:
1)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医学活动。
2)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
3)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4)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5)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6)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7)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
2、医师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医技)
2)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医德)
3)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4)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5)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3、患者的权利
1)生命权—便利,获得条件,接受条件,质量。
2)身体权。
3)知情同意权。
4)自主决定权。
5)隐私权。
6)名誉权。
7)赔偿权。
4、医师执业规则。
1)不得索贿受贿。
2)服从调遣。
3)按规定报告。
5、执业助理医师----乡以下的可以自己做主。
6、不属于超范围行医:紧急情况。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概述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1、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床位不满100张-----每年校验1次。
大于100张----------每三年校验1次。
2、医疗机构职业要求:
1)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收费标准----挂于明显处。
2)不得擅自扩大业务范围----核准登记的。
3)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4)加强医德教育
5)佩戴标牌上岗---姓名,职务/职称。
执业规则:1.对危重患者立即抢救,2.尊重患者的权力;
(患者知情同意,患者自己不能签字的,找家属,没有家属的,找领导)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概述
2002年4月4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医疗事故责任主体: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医疗事故核心:违规在前,出事在后。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1、医疗事故分级和依据
1)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甲)、重度残疾的(植物人)。
2)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
重功能障碍的;
3)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
4)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记忆:1死2中3轻4伤
2、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因抢救未及时书写病历补记时间6h;科室里医疗有争议---向科主任报告;医疗机构应当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3、尸检时间:
48小时内进行;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死者近亲属同意签字。
提出尸检:5天内告诉你---准备材料,上交材料---10天,45天—出据鉴定书。
鉴定部门:医学委员会;审核部门,卫生局。
4、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紧急情况,不可抗拒力):
1)抢救垂危患者生命。
2)患者体质特殊。
3)无过错输血。
4)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
5)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
知道或应当知道身体健康受到伤害之日起1年内。
5、医疗事故赔偿:
1)残疾生活补助费:30年;60周岁以上---15年,70周岁以上—5年-----最高75岁,最长30年。
2)被抚养人生活费:16周岁。
3)精神损害抚慰金:死亡--不超过6年。残疾---不超过3年,不超过2人。
6、处罚: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吊销执业许可证。未制定有关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预案的。
7、医务人员的法律责任: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
母婴保健法
1994出台,1995年6月1日实行
1、婚前医学检查包括:
1)严重遗传性疾病。
2)指定传染病。(指定和法定的文字游戏)--爱麻梅林—禁止结婚。
3)有关精神病。经婚前医学检查,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2、终止妊娠1)胎儿患严重遗传性疾病的。
2)胎儿有严重缺陷的。
3)因患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孕妇健康的。
3、技术鉴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省、市、县三级
产前遗传病诊断------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处理管理办法
2007年2月14日发布了《处理管理办法》。
1、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空白化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2、开具处方要求:当日有效,不超过3天。不超过7日量,急诊---不超过3日量
3、处方保存:保存期限---1年;第二类精神药—2年;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3年。助理医师处方权-----乡级卫生医院以下
献血法
1997年12月19日会议通过,1998年10月1日实行
1、献血:年龄18——55岁,自愿献血。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组织;
量:200ml--400ml,两次间隔不少于6个月。
2、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立输血科(血库)。
3、包装、储存、运输----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4、择期手术----自身储血。
5、血站法律责任:1万元以下罚款,责令改正,行政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出售血液----罚10万。
6、医疗机构法律责任:10万以下罚款。
7、血站:卫生部批准。安全,卫生,便利-----条件。
提倡----啥都不给
鼓励----多少给点。
临床用血管理
1、输血治疗同意书---签字(主治医生)。
2、交叉配血。
3、保存:2-6℃冰箱,至少7天。
乡村医生
3个月申请再注册。
乡村医师证----有效期5年。
人体器官移植
1、移植器官:心、肺、肝、肾。
2、未满18周岁公民—不能捐。
3、违反规定----医疗机构:3年内停业。
医务人员:6个月以上—1年以下停。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1、行政审批:45个工作日。
2、办理登记:每2年校验1次。
3、不得进行性别选择。
4、22-45周岁健康男性----供精者。
5、精子冷冻6个月后----5名妇女受孕。
传染病防治法
1、防治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
2、丙类传染病:包虫病,丝虫病,手足口病---新加的。
记忆:一黑(黑热病)一红(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两风(麻风,风疹)两虫(包虫病,丝虫病),三流行(流感,流行性腮腺炎,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
3、甲型H1N1流感、非典、肺炭疽:乙类传染病,采取甲类预防、控制措施。
甲类:一窝老鼠(鼠疫、霍乱),甲类报告时间2小时,要隔离尸体(甲类及炭疽要焚烧)。
4、疫情报告遵循原则:属地管理。
5、传染病---疑似,尸检:不需签字。
医疗废物露天存放不得超过2天。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1、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告----1小时内。
2、不得露天放置医疗废物,暂存时间:不超过2天。
3、消毒产品----有效期4年。
4、麻醉药品处方----保存3年,精神药品处方---2年。
5、血浆每次采集:不超过580ml,两次间隔不少于14天。
6、医院自己生产药----外面没有卖,不能往外卖。---省一级批准。
7、不正当竞争(回扣)---罚款20万----工商局,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监局。
药品管理:医院一般不能自己制造药品(外面买不到,不能外面买的可以自己制造)---省一级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