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并发症
1.流产:妊娠不满28周终止,胎儿体重不足1000g者。在12周以前早期流产; 12周-28周者称晚期流产。
1)早期流产主要原因:染色体异常(基因缺陷),胚胎早期死亡的主要原因:滋养细胞发育功能不全,习惯性流产:流产发生3次以上。早期原因:黄体功能不全,晚期原因:宫颈口松弛
2)流产的表现:停经后阴道流血和下腹疼痛。不全流产:易引起失血性休克;稽留流产:易引
起凝血机制障碍
3)处理原则
①先兆流产:保胎治疗。②难免流产:一经确诊, 立即清宫③不全流产:一经确诊,立即清宫④完全流产:-般不需特殊处理。⑤稽留流产:一经确诊,应尽早排空子宫腔,防止凝血功能障碍。
宫颈口松弛者:妊娠前做修补术,妊娠后14- -16周行宫颈内口缝扎术。
2.异位妊娠:以输卵管妊娠最为多见。
1)病因:慢性输卵管炎是主要原因。
2)结局:输卵管妊娠流产最常见(8-12周)、输卵管妊娠破裂(6周)、陈旧性宫外孕、继发腹腔妊娠
处理原则:以手术治疗为主,非手术治疗为辅。
3)表现:停经、腹疼和阴道流血;妇科检查宫颈举病,后穹窿饱满,后穹窿穿刺抽出暗红色不凝固血液停经6-8 .周出现不规则阴道出血,腹痛是就诊主要症状。
4)治疗:手术为主,其次药物(甲氨蝶呤)
3.妊娠高血压综合征
1)表现:妊娠20周以后发生高血压、蛋白尿和水肿,严重时头痛、眼花、恶心、呕吐,甚至抽搐、昏迷
2)妊高征的基本病理变化:全身小动脉痉挛。
3)主要脏器的病理变化:肾脏、脑、心脏、肝、眼底、胎盘等。
4)水肿分级: +水肿局限小腿踝部,++水肿延及大腿,+++水肿延及外阴腹部,++++全身水肿或伴腹水
5)处理原则:轻度妊高征门诊治疗,以休息饮食为主.中、重度妊高征:解痉镇静降压利尿扩容适时终止妊娠。
※解痉药物首选硫酸镁。滴速以1g/h为宜,不超过2g/h。每日维持用量15~20g。中毒现象首先表现为膝反射减弱或消失,全身肌张力减退及呼吸抑制,严重者心脏骤停、中毒用10%的葡萄糖酸钙解救、用药前必须①膝腱反射必须存在②呼吸不少于16次/分③尿量每24小时不少于600ml或每小时不少于25ml
6)子痫:控制仍未临产者,应在孕妇清醒后24~48小时内引产,或子痫病人经药物控制后6~12小时,需考虑终止妊娠
子痫处理原则:控制抽搐,纠正缺氧和酸中毒,控制血压,抽搐控制后终止妊娠。
潜在并发症:胎盘早剥、凝血功能障碍、脑溢血、急性肾衰竭。
7)从妊娠20周开始,每日补充钙剂2g,降低妊娠高血压发生。预防产后出血:禁用麦角新碱
4.前置胎盘:妊娠28周后胎盘附着于子宫下段、甚至胎盘下缘达到或覆盖宫颈内口处,位置低于胎儿先露部,
1)病因:子宫内膜病变、胎盘面积过大、流产刨宫产后内膜损伤感染。
2)表现:无诱因无痛性反复阴道出血。完全性出血时间: 28周左右:边缘性: 37-40 周或临产后贫血程度与出血成正比
体征:胎先露高浮,胎位异常。
首选检查: B超
3)处理原则:制止出血,纠正贫血,预防感染。
期待疗法:出血不多、全身状况好、妊娠不足36周
终止妊娠: 1)剖宫产:主要手段,较为安全2)阴道分娩。
休克者抢救休克同时做好手术准备。.
5.胎盘早剥:妊娠20周后或分娩期,正常位置的胎盘在胎儿娩出前,部分或全部从子宫壁剥离。
1)病因:血管病变(高血压)、机械性因素、子宫静脉压突然升高。
2)主要的病理变化:底蜕膜出血。
3)表现:妊娠晚期突然发生的腹部持续性疼痛,伴有或不伴有阴道出血
①轻型:外出血为主,剥离面通常不超过胎盘的1 / 3,
多见于分娩期。子宫软,宫缩有间歇,胎位清,胎心率多正常,腹部压
痛不明显或仅有局部轻压痛。
②重型:以内出血和混合性出血为主,剥离面超过胎盘面积的1/ 3,同时有较大的胎盘后血肿,多见于重度妊高征。产科检查子宫硬如板状,压痛明显,子宫大于孕周,胎位不清,胎心音消失,若剥离面超过胎盘面积的1 /2,胎儿多因缺氧死亡
4)处理原则:纠正休克,立即终止妊娠。
6.早产:是指妊娠满28周至不满37足周之间分娩者。此时娩出的新生儿称早产儿,出生体重多小于2500g.
1)临床表现:主要是子宫收缩。
诊断早产临产依据:妊娠晚期者子宫收缩规律(20分钟24次),伴以宫颈管消退>75%以及进行性宫口扩张2cm以上。
2)治疗原则:胎儿存活,胎膜未破,无胎儿窘迫,通过休息和药物治疗控制宫缩,尽量维持妊娠至足月;若胎膜己破,则尽可能提高早产儿的存活率。
7.过期妊娠:妊娠达到或超过42周未分娩。
终止妊娠指证:宫颈成熟,胎儿体重大于4000g,胎儿宫内受限,12小时胎动小于10次,或NST无反应,OCT阳性。羊水少,胎粪污染并发子痫。
8.羊水过多:凡在妊娠任何时期内羊水量超过2000ml者,称为羊水过多。
1)病因: ①多胎妊娠②胎儿畸形 以中枢神经系统和上消化道畸形最为常见③孕妇患病如妊娠糖尿病④胎盘脐带病变⑤特发性羊水过多
2)临床表现: ①急性羊水过多较少见。 多发生于妊娠20~24周。病人出现呼吸困难,不能平卧,甚至出现发绀,孕妇表情痛苦,下肢及外阴部水肿、静脉曲张。②慢性羊水过多较多见。 多发生于妊娠晚期,羊水可在数周内逐渐增多,多数孕妇能适应。孕妇子宫大于妊娠月份,腹部膨隆,腹壁皮肤发亮、变薄。
3)治疗原则
①经诊断为羊水过多合并胎儿畸形者应及时终止妊娠。
②羊水过多但仍为正常胎儿者,则应根据羊水过多的程度与胎龄诀定处理方法。
放羊水时应防止速度过快、 量过多,一次放羊水量不超过1500ml,放羊水后腹部放置沙袋或加腹带包扎。
9.羊水过少:妊娠足月时羊水量少于300ml称为羊水过少。
(1)胎儿畸形以先天性泌尿系统畸形最多见。
(2)胎盘功能异常(3)羊膜病变(4)胎膜早破破膜时羊水量少于300ml即可诊断。
治疗原则:监测羊水量的变化,怀疑羊水过少者,积极寻找原因,必要时及时终止妊娠。
10.多胎妊娠:多胎妊娠是指一次妊娠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胎儿。
1)分类①双卵双胎由两个精子与两个卵子受精而发育成的双胎②单卵双胎单卵受精后分裂形成的双胞胎。
2)临床表现①症状<妊娠期早孕反应较重, 子宫大于妊娠孕周,尤其妊娠24周以后<孕妇自诉多处有胎动。②体征宫底高度大于正常孕周,腹部可触及两胎头、多个肢体,胎动的部位不固定且胎动频繁,在腹部的不同部位可听到两个胎心音,相差大于10次/分。B型超声检查在孕 6~7周时宫腔内可见到两个妊娠囊,孕13周后清楚显示两个胎头光环及各自拥有的
脊柱、躯干、肢体等。B型超声对中、晚期的多胎诊断率几乎达100%。
3)易合并贫血、妊高征、早产、流产、生长受限、羊水过多、前置胎盘、胎儿畸形、胎死宫内、胎位异常宫缩乏力,产后出血;胎膜早破,脐带脱垂;胎位异常,分娩困难;第一胎娩出后发生胎盘早剥。如第一胎为臀先露,第二胎为头先露,可发生胎头交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