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管理工作相关部门及职责】
1.卫生计生部门
(1)负责中医药事业发展;
(2)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3)负责组织制定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4)规范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采购,合理规定药品平均价格。
2.中医药管理部门
(1)中医药和民族药事业发展规划;
(2)指导中药和民族药的发掘、整理、总结和提高;
(3)中药资源普查。
3.发展和改革宏观调控部门
(1)监测和管理药品宏观经济;
(2)负责药品价格的监督管理。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1)负责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2)指定并发布《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1)负责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工商登记、注册;
(2)负责查处无照生产、经营药品的行为;
(3)负责药品广告监督,处罚发布虚假违法药品广告的行为。
6.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
(1)负责生物医药产业的规划、政策和标准;
(2)承担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和国家药品储备管理工作。
7.商务管理部门
负责药品流通管理。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内涵】
(一)定义与组成要素
1.基本药物的概念于1975年首次由世界卫生组织提出。基本药物被定义为最重要的、 最基本的、不可缺少的、满足人们所必须的药品。
2.2009年《实施意见》对基本药物的含义做出了进一步的界定。 基本药物是指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 公平获得的药品。
3.基本药物制度的界定
(1)是对基本药物的遴选、生产、流通、使用、定价、报销、监测评价等环节实施有 效管理的制度;
(2)与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体系相衔接。
(3)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首先在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实施,主要内容包括国家基本 药物目录的遴选调整、生产供应保障、集中招标采购和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全部配备使 用、医保报销、财政补偿、质量安全监管以及绩效评估等相关政策办法。
(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目标
1.提高群众获得基本药物的可及性,保证群众基本用药需求;
2.维护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3.改变医疗机构“以药补医”的运行机制,体现基本医疗卫生的公益性;
4.规范药品生产流通使用行为,促进合理用药,减轻群众负担。
(三)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的职能
1.负责协调解决制定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相关政策问题;
2.确定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框架;
3.确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和调整的原则、范围、程序和工作方案;
4.审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由国家卫计委等九部委组成,办公设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中药管理】
1.中药材的采集坚持“最大持续产量”的原则。
2.地道药材加工时需按传统方法进行;产地初加工严禁滥用硫黄熏蒸。
3.乡村中医药技术人员不得自种、自采、自用的中草药包括:①国家规定需特殊管理的麻醉药品原植物;②国家规定需特殊管理的医疗用毒性中草药;③国家规定需特殊管理的濒稀野生植物药材。
4.自种、自采、自用中草药只限于其所在村医疗机构内使用,不得上市和流通,不得加工成中药制剂。
5.中药材专业市场管理:(1)城乡集贸市场可以出售中药材,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2)严禁销售假劣的中药材;(3)严禁从中药材市场或其他不具备饮片生产经营资质的单位或个人采购中药饮片,确保中药饮片安全;(4)严禁未经批准以任何名义或方式经营中药饮片、中成药和其他药品;(5)严禁从事饮片分包装、改换标签等活动;(6)严禁销售国家规定的27种毒性药材;(7)严禁非法销售国家规定的42种濒危药材。
6.药材进口申请包括首次进口药材申请和非首次进口药材申请。
7.首次进口药材,指非同一国家(地区)、非同一申请人、非同一药材基原的进口药材。取得进口药材批件后,向口岸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备案;非首次进口直接向口岸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备案,非首次进口药材实行目录管理,具体目录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并调整。
8.进口药材批件编号:(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药材进字十4位年号十4位顺序号。
9.首次进口药材申请人应当在取得进口药材批件后1年内,从进口药材批件注明的到货口岸组织药材进口。药材进口时,进口单位应当向口岸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10.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物种系指濒临灭绝状态的稀有珍贵野生药材物种。
11.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物种系指分布区域缩小,资源处于衰竭状态的重要野生药材物种。
12.三级保护野生动物物种系指资源严重减少的主要常用野生药材物种。
13.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药材保护名录:(1)一级(禁止出口、禁止采猎):虎骨、豹骨、羚羊角、梅花鹿茸;(2)二级(限量出口、有证可采):马鹿茸、甘草、麝香、蟾酥;黄连、黄柏、蛤蚧、哈蟆油、穿山甲、厚朴、杜仲;蕲蛇、乌梢蛇、金钱白花蛇、人参、熊胆、血竭;(3)三级(限量出口、有证可采):紫草、阿魏、防风、山茱萸、猪苓、肉苁蓉;川贝母、伊贝母、五味子、黄芩、胡黄连、连翘、石斛;蔓荆子、诃子、刺五加、秦艽、远志、天冬;龙胆、细辛、羌活。
14.中药饮片包装必须印有或贴有标签。
15.中药饮片炮制,必须按照国家药品标准炮制,国家药品标准没有规定的,必须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炮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