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学历与学位: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学历(学位)要求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学位)。
2、专业背景:
申报参评的学历应为医药卫生类或相关专业,以确保具备必要的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
二、资历要求
1、聘任年限: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的申报者,需受聘担任主治(主管)医师职务满5年。
对于取得博士学位的申报者,聘任主治(主管)医师职务的年限可适当缩短,具体年限可能因地区或单位而异。
若申报者具备大专学历,且在县级及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受聘担任主治(主管)医师职务的年限需满7年。
2、临床工作经验:
申报者需具备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能够熟练掌握儿童保健专业的相关理论知识和技能,具备处理儿童常见病、多发病及疑难病例的能力。
三、其他要求
1、继续教育:
申报者需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以更新医学知识,提高专业技能。
2、科研与教学:
部分地区或单位可能要求申报者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教学经验,如发表过专业论文、参与过科研项目或承担过教学任务等。
3、医德医风:
申报者需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无违法违纪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报名条件还需以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或相关考试机构发布的官方通知为准。同时,由于政策可能随时间发生变化,建议考生在报名前仔细阅读相关通知和要求,确保符合报名条件并准备齐全相关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