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与职业道德:
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协作精神、敬业精神和医德医风。
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专业一致性:
报考专业须与从事专业相一致或选择相近专业报考。
3、执业资格: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在报名时有对应的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如果考生的工作岗位有变动,报考现岗位的专业人员需要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满两年。
二、学历及任职年限要求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取得博士学位和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2、大学专科学历: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含符合省卫生厅、省人事局相关规定的中医师承人员)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0年,取得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满7年。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报名条件还需以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或相关考试机构发布的官方通知为准。同时,由于政策可能随时间发生变化,建议考生在报名前仔细阅读相关通知和要求,确保符合报名条件并准备齐全相关材料。

